会计学院本科生第20期党员发展对象选拔通知

发布者:会计学院发布时间:2024-03-21浏览次数:10

各党支部:

根据学校党委组织部和院党委要求,本学期党员发展工作已正式启动,请做好本次发展对象选拔工作。具体要求如下:

一、名额分配标准

本学期新认定发展对象名额分给学生党支部,每个班级不固定名额,符合条件的同学自愿申请。经班级、党支部量化打分后,各候选人在所属党支部进行排序,按照排序确定发展对象名单。

二、党员发展对象的基本条件

(一)提交入党申请书时年满十八岁。

(二)获群团组织推优,被党组织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培养考察满一年及以上,期间获得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结业证书。

(三)上一学期各门课程考试无不及格现象;非学生干部上一学期平均绩点为班级排名前30%,学生干部(现任或曾任党建办公室、团委、学生会、社团等组织的学生负责人、干事;班委、寝室长等)上一学期平均绩点为班级排名前50%

(四)参加过会计学院党史知识测试,并且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。

(五)遵纪守法,行为文明,大学期间无记过及以上处分。

三、选拔程序

(一)召开入党发展对象选拔会议前,各党支部、班级应全面了解申请人的入党信息,根据选拔条件,确定候选人名单。

(二)各支部根据附件1《湖北经济学院会计学院本科生党员发展对象综合评价实施细则(修订)》进行量化评分,并依据指标确定拟选拔发展对象名单。

1.召开班级会议,候选人应在班级中开展竞选演讲;班级成员本着公平、公开、公正的原则,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推选。在选拔过程中,严禁任何拉票、徇私舞弊、弄虚作假行为。若出现违纪行为,一经核实,将取消本次发展对象选拔资格。

2.参加发展对象选拔的同学准备相应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或证明材料,供班级及党支部打分参考。

3.班级根据《湖北经济学院会计学院本科生党员发展对象综合评价实施细则(修订)》,公平公正的对候选人的日常表现、学业水平、群众基础等进行打分。

4.班主任、辅导员根据学生在校期间表现对候选人进行打分。

5.党支部支委根据《湖北经济学院会计学院本科生党员发展对象综合评价实施细则(修订)》,公平公正地对候选人进行打分。

6.附加分此项由个人提交证明材料、班级初审、支部汇总、负责学生党建工作的老师再次审核,无异议后加入总分。

(三)名单上报学生党总支、学院党委讨论。

四、预备党员名额

1.本学期新认定发展对象名额为此次预备党员名额的1.2倍,例:从12名发展对象中,选10名为预备党员。

2.往期发展对象参与此次发展对象打分环节,但不占用此次新认定发展对象名额。

3.后期选拔预备党员时,往期发展对象和本学期新认定发展对象同时排序,按排序先后确定预备党员名单。

五、注意事项

1.选拔发展对象是一项政治工作,各党支部及班级务必重视,召开专门会议,全文传达《会计学院本科生第20期发展对象选拔通知》。

2.推选的发展对象要符合基本条件,成熟一个、发展一个。

3.各班级在327日前将附件2《会计学院20期发展对象量化打分表(班级用)》及证明材料发给支部负责人。

选拔过程中,若有同学对班级推选程序有异议,请于3271700前向张老师、邵老师反映,地点:群贤楼218,联系电话:027-81977053。本科生党总支将核实并处理。


附件1:湖北经济学院会计学院本科生党员发展对象综合评价细则(修订).pdf

附件2:附件2 会计学院20期发展对象量化打分表(班级用表).xlsx

 

湖北经济学院会计学院本科生党总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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