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会计学院2023年度本科生第二课堂活动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会计学院发布时间:2024-04-09浏览次数:414

根据《会计学院本科生第二课堂活动奖励办法》(附件1)的相关规定,结合工作实际,经学院研究决定,启动2023年度本科生第二课堂活动奖励申报和统计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奖励对象

参加第二课堂活动取得名次且符合条件的会计学院全日制本科生

二、奖励时间

2023年1月1日-2023年12月31日,以证书或红头文件标注日期为准

三、奖励范围

2023年度论文著作、学科竞赛、体音美比赛、其他比赛、社会实践、专利技术等六种第二课堂活动,以《会计学院本科生第二课堂活动奖励办法》为准。

四、申请步骤

2024年4月21日下午5点前,获奖团队负责人、个人填写《会计学院本科生第二课堂活动奖励申请表》(附件2)并附获奖证书复印件、主办方下发的红头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(一式两份)报指导教师、辅导员签字后,将纸质版材料交至群贤楼216B办公室,电子版《会计学院本科生第二课堂活动奖励申请表》《湖北经济学院会计学院2023年度本科生第二课堂活动奖励信息汇总表》(附件3)发至邮箱2585924675@qq.com。

五、注意事项

1、把握时间节点。申报团队、个人需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提交相关材料,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,不接受补报。

2、严格规范填写。请各位同学务必按照表格规范填写要求填写材料。

3、明确申报主体。团队项目的有效申报人为该项目团队的团队负责人(证书上无队长标示的,按团队成员排序第一为准),同一项目申报一次。

4、材料真实有效。奖励申报的证明材料须为获奖证书复印件或主办方下发的红头文件,网站公示等其余材料均不得作为证明材料。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会计学院

2024年4月8日


附件1:会计学院本科生第二课堂活动奖励办法.pdf

附件2:会计学院本科生第二课堂活动奖励申请表.docx

附件3:湖北经济学院会计学院2023年度本科生第二课堂活动奖励信息汇总表.xlsx